去年12月30日,株洲县举行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大会,48个行政执法单位现场接受社会测评。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获前三名的部门单位不再有物质奖励,而后三名则由纪委进行诫勉谈话。
在此次测评大会上,共有400人参与打分,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个体工商户、企业负责人以及机关干部代表等。通过现场统计,该县财政局、民政局、教育局分别获此次部门测评的前三名,倒数一至三名则分别为地方海事处、供电公司、招投标局。
“过去,社会测评前三名的一般会获得一至几万元不等的奖金,但我们觉得此举不应当提倡,作为政府部门,服务社会、履行好职责是理所应当的。”株洲县县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县委常委会议据此决定,此次测评不对前三名进行物质奖励。
据了解,2013年测评的内容除了文明执法、兑现承诺、干部作风、办事效率等内容外,还增加了对党风满意度的测评,主要包括被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占总分的20%。此外,测评大会还增加了整改情况报告程序,去年测评中的后三名单位的负责人要在大会上就整改情况进行报告。
测评大会后,该县纪委将对后三名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排后三名的县直单位,其行政“一把手”将被免职,垂直管理单位行政“一把手”将由该县县委建议其主管部门将其调整岗位。
来源:株洲日报
作者:李超 姜鑫
编辑:贺晓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