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株洲新闻网9月12日讯(记者 李逸峰 通讯员 刘辉良 黎美琴)9月9日,株洲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揭牌暨首批不动产权证颁发仪式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举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领到该县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另有5位居民领证。
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土地、房产、林地、草地、海域等,将实行统一登记,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该县副县长吴宏亮表示,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全县土地、房产、林地等不动产分散登记历史的结束,不动产统一登记新征程的开启。
据介绍,株洲县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的受理和办理地点设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9月9日起,不动产登记中心严格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按照“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原则,受理和办理该县县城范围内的房屋、土地和林地等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具体包括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2017年6月以后,将延伸至全县8个建制镇。
目前,对于该县已经持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居民,根据不变不换原则,此前依法发放的土地证、房产证等证书仍然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事项时,将统一更换为不动产权证书。
来源:株洲日报
编辑:贺晓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