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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出台“三严禁三不准”,再打“整治三公”组合拳”

作者:唐红宇 张爱军 编辑:贺晓青 2014-06-13 11: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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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上午,株洲县所有县级领导和乡镇、县直机关负责人及其二级机构负责人齐聚该县县城伏波广场,举行落实“三严禁三不准,专项整治公款消费”签名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向违规公款消费说“不”。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打造渌湘发展升级版提供严明的纪律保障,株洲县针对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单位公款消费中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制定下发了《株洲县国家工作人员三严禁三不准规定》。该规定明确:株洲县国家工作人员严禁打牌赌博,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和馈赠,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不准县内单位间公款相互宴请,不准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不准公款购买烟草制品。

  对于违反“三严禁三不准”规定的对象,该县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按照违反次数进行处罚,违反第一次扣发3个月津补贴,进行诫勉谈话,写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违反规定两次以上的,除扣发6个月津补贴外,有职务的,一律免除职务;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一年内发生两次及以上违反“三严禁三不准”规定的单位,取消单位综合性评先资格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评先评优资格,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对不配合检查的单位和个人按违规论处。

  “三严禁三不准”适用于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履行行政职能的聘请人员。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执行。

  为了有效执行“三严禁三不准”,从即日起,株洲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将开始在全县明察暗访,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聘请20名义务监督员,广泛发动群众进行举报。所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在县电视台公开曝光。

  该县在开展党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坚决树立问题意识,把“四风”问题找实找足找明找准,把整治重点放在“公车、公房、公款消费”方面。此次“三严禁三不准”的出台就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株洲县国家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严格监督管理单位公款使用消费情况,向“四风”问题叫板的又一具体举措。

  据悉,在此次公款消费专项整治之前,株洲县已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进行了专项整治。4月17至 21 日,在县委书记带头下,株洲县对超标超编公车进行了集中收缴,各县直机关、乡镇主动跟进,共上缴超编超标公车96辆,除对其中55辆超编公车进行统一调剂到部分乡镇、县直单位外,剩余41辆全部在5月23日进行了集中公开拍卖,共拍得609万元,并将超标公车拍卖所得资金,全部用于建设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社区惠民项目以及农村标准校车购置补贴等惠民实事上。全县共清理腾退办公用房197间,面积3277 m2,腾退出的办公用房将用于社区服务中心办公。今年一季度全县公款接待费用比去年同期下降30%.

作者:唐红宇 张爱军

编辑:贺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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