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网讯(株洲日报记者 高晓燕 通讯员 刘晓芳) 按照规划,株洲县现有的14个乡镇将合并为8个,人口不足1500人的村将全部合并,预计将减少90多个村。如何在乡镇区划调整改革期间,管好乡镇财政、堵住监管漏洞?株洲县明确了“三项举措”。
找准责任主体。株洲县机构改革办明确,拟撤并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财政工作的管理,对本乡镇的资产安全负全面责任,乡镇财政机构负责国有资产和乡镇债权债务管理。
该县重申财经纪律,明确要求合并的乡镇、村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收入和支出管理有关规定,如实上交应缴财政收入,严禁隐瞒、坐支、挪用、私存私放,严格控制支出,严禁借机突击花钱、巧立名目发放钱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违反国家规定举债、提供担保的,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相应处分。
该县还加强外部监督。县审计部门将加强拟撤并乡镇资产、债务等的监督检查,重点核查建设性项目负债、涉及民生方面等隐性债务。在清楚掌握乡镇政府国有资产状况“正数”的同时,认真核实债务状况的“负数”,为合并后的乡镇消化历史债务打好基础。
来源:株洲网
作者:高晓燕 刘晓芳
编辑:贺晓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