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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渌口区中秋、国庆假期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的通告

来源:掌上渌口 作者: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罗霁宣 2026-09-23 16:54:30
掌上渌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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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营造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体现柔性执法、温情执法理念,方便群众节日出行,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10月8日期间,对辖区内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不影响道路通行的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实行口头警告、免予行政处罚的柔性管理措施。

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从严查处酒驾醉驾、客车超员、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闯红灯、强行超车会车、超速行驶、驾车时接打电话、不礼让行人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筑牢假期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本次假期免予处罚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具体如下:

一、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

二、外地及本地驾驶人因不熟悉辖区路况,驾驶小型汽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未影响交通通行的行为。

三、城区范围内,小型汽车在不影响道路正常通行、未占用人行横道、人行道及消防通道的前提下,在各大超市、农贸市场、临街商铺、居民小区周边道路顺向单排有序临时停放的违法行为(经交警现场劝导后仍拒绝驶离的,不予豁免,依法处置)。

特此通告。

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6年9月23日

来源:掌上渌口

作者: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罗霁宣

本文链接:https://www.zzlknews.cn/content/646043/67/163081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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