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经株洲市渌口区二届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株洲市渌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印发渌发改发【2024】6号文件“关于调整株洲市渌口区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及开征乡镇污水处理费的通知”,决定自2024年5月1日起对株洲市渌口区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同时相应调整自来水终端水价。
污水处理费
城区居民生活用水由0.58元/立方米调整为0.85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中行政事业用水由0.66元/立方米调整为1.20元/立方米、工业用水由0.73元/立方米调整为1.20元/立方米、经营服务用水由0.88元/立方米调整为1.20元/立方米;特种用水由1.08元/立方米调整为1.70元/立方米。
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为0.8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为1.2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为1.70元/立方米。
自来水到户水价
本次调价仅调整污水处理费,对自来水基本水价不作调整。调整后:居民生活用水3.34元/立方米,上调0.27元/立方米;行政事业用水4.44元/立方米,上调0.54元/立方米;工业用水3.84元/立方米,上调0.47元/立方米;经营服务用水4.44元/立方米,上调0.32元/立方米;特种用水8.19元/立方米,上调0.62元/立方米。
五保户、低保户等特困群体凭有效证件及证明,在渌口区自来水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后,可继续享受每月6立方米水费(含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的水费减免优惠政策。
渌口区自来水分类售水价格
来源:掌上渌口
作者:株洲市水务集团渌口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编辑:殷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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