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消除各类交通风险隐患,自8月15日起,渌口区交警大队在全区常态化开展重点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8月22日上午9点,执法人员在城区南江南路路段设立卡点,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篷)进行依法拆除并现场收缴和销毁;对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采取“教育+整示+处罚”的方式,耐心讲解佩戴头盔的重要保护作用及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强化群众安全出行意识。
据了解,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一周以来,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490起,现场查处411起,其中酒醉驾9起,两车不戴头盔320起,违法载人20起,涉牌涉证43起,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请务必遵守交通法规,特别是驾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每一次出发,都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酒驾,时刻保持警惕。让我们一起,为安全保驾护航!”渌口区交警大队交警周熠表示。
来源:掌上渌口
作者:张仪
编辑:颜佳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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