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湖南省定价目录》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有关批示,经成本测算和集体审议后,株洲市渌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召开核定株洲市渌口区公立医院停车场停车收费方案听证会,现就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2年3月1日上午9:30
二、听证会地点
区委党校三楼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政策依据和理由
1.价格管理权限。一是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1〕131号)文件规定: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除外)。二是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第六条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省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机场配套停车场收费标准;市(州)、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制定所辖区域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并负责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工作。
2.价格管理形式。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第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体育场馆、银行、保险、电信、供水、供电、供气等)面向公众开放的内设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停车场经营者或管理者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执行收费标准。
3.落实区政府批示精神。根据公立医院提出的申请,经区政府同意,渌口区城区智能化停车项目指挥部研究决定,拟将渌口区公立医院停车场纳入城区智能化停车项目统一运营和管理,发改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
4.免费时间规定。《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文件第十九条规定:除独立专业机械立体停车楼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停放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的车辆;进入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停放30分钟内或由当地价格部门规定的免费时间内的车辆。
(二)拟定公立医院停车场停车收费方案
1.最高收费标准:白天每车位4元/小时,晚上每车位1元/小时,白天最高收费不超过25元,晚上最高收费不超过5元。
2.收费时段:全天(白天是指7:00至22:00;晚上是指22:00至次日早上7:00)。
3.免费时间:停车2小时(含2小时)免费。
4.免收规定。一是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有标识的行政执法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二是对持有本人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三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四、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五、听证人名单
区发展和改革局李杏、谭准(主持)、易小莉、张瑾。
特此公告。
株洲市渌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2月14日
来源:掌上渌口
作者:株洲市渌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编辑:殷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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