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为认真办好“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切实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进一步感到新变化、得到真实惠,在全区范围内公开征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内容
(一)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价不符问题
1.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
2.未履行信息公开和报告义务;
3.未履行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查、劝阻、报告义务。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
1.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
2.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
3.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
4.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
(三)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1.维修资金建账不规范,未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2.未按规定公布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结存情;
3.侵占、挪用维修资金。
(四)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问题
未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不善,巡查不规范,维护保养不到位,维修不及时。
(五)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
群众反映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存在安全隐患的住宅老旧电梯未及时纳入更新范围。
(六)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
1.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
2.以停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限购水电气热费用,限制开启门禁、乘用电梯、停放车辆等方式催缴物业费等。
三、征集方式
现场举报:渌口区住建局三楼308办公室
电话举报:0731-27619963
来信举报: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津口西路2号,邮编:412100
四、其他说明
1.来电来信投诉尽量提供详细准确的时间、地点、人员、具体问题等信息。
2.举报人对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
3.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依规依法处置相关问题线索。
欢迎社会公众积极监督举报,反映问题,我们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依纪予以办理。
株洲市渌口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4月13日
来源:掌上渌口
作者:株洲市渌口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编辑:罗霁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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