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安排部署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巡察组对7个区直单位党组织、龙船镇党委及下辖10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一、被巡察单位党组织
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教育局(含一中、三中)、区总工会2个区直单位党组织开展政治巡察。
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委编办(含机构编制事务中心)、区林业局(含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凤凰山国有林场)、区残联3个区直单位党组织开展政治巡察。
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卫健局(含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人民医院2个区直单位党组织开展政治巡察。
区委第四巡察组对龙船镇党委及王十万居委会、花石村、枫仙村、楼厦村、金华村、板塘村、新和村、堂市村、土城村、龙泉村10个村级党组织开展政治巡察。
二、驻点巡察时间
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7月28日
三、巡察对象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下一级主要负责人,村级党组织两委干部。
四、巡察内容
围绕“三个聚焦”,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等方面,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深入查找和纠正政治偏差。
五、巡察方式
巡察组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列席会议、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查阅资料、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开展巡察。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不予受理。
六、问题反映渠道
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巡察办
2023年5月29日
来源:掌上渌口
作者: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巡察办
编辑:殷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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