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近,烟花爆竹进入产销旺季,不少经营者在利益驱使下,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1月14日晚,渌口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渌口区青龙湾中央小镇附近一商店存在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15日上午,区应急管理局联合渌口镇迅速到场处置,共查扣儿童玩具类烟花31件,及时消除了潜在安全隐患。
随后,执法人员在象石社区随机抽查走访了几家便利店和烟花爆竹零售点,发现部分商店存在擅自变更烟花爆竹品经营场所、店内烟花爆竹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限量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商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区应急管理局提醒,《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各商户依法守规经营,也呼吁广大群众到合法零售点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烟花爆竹,并按规定进行燃放。如发现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10进行举报。
来源:掌上渌口
作者:王雨喧
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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