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渌口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四大高风险领域”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高层住宅、老旧小区“楼道堆物”、未经规划许可擅自搭建平台、增设夹层,建筑消防设施瘫痪失效、设备损毁等行为。
(二)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未明确公共部位和消防设施的管理责任;经营性场所未设置防火分隔措施设置宿舍违规住人等行为。
(三)车辆占用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堵塞、封闭、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等行为。
(四)宾馆、饭店、商场、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集体宿舍、网吧、KTV、足浴按摩等人员密集场所外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户外广告牌等障碍物。
(五)园区、厂房、仓库场所未明确消防管理责任主体,未经规划许可擅自改变建筑使用结构及搭建设备用房,违规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行为。
(六)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非法改装、解除限速、加装改装电机电池,在楼梯间违规停放充电、沿外墙悬空飞线充电等行为。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场所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立即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到位、隐患清零。广大居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主动排查家庭及周边消防安全隐患,积极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提升自防自救能力。
各镇街道、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网格人员等基层力量,要立即对辖区所有居民小区、自建房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清查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楼梯间和疏散口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管理力度,对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对制止不听劝导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报告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专项整治期间,相关部门将依法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依法采取停产停业、临时查封、拘留、罚款等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鼓励社会各界和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发现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举报。经消防部门核实后将实施奖励。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请各单位及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特此通告。
株洲市渌口区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7月10日
来源:掌上渌口
作者:株洲市渌口区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罗霁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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